第七十三章 倒霉的组合-《首尔的烟火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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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眼前这个男子,叶余不太了解,甚至到现在他都没想起来,这个消瘦的男生叫什么名字。笔趣阁Ww W.ΩbiqUwU.Cc
不过叶余知道他是艺人,是歌手,是《这歌》的演唱者。
虽然叶余记不住他叫什么名字,可是叶余的模糊的记忆中,记得他的模样,记得他的形象。
也记得,他是一个值得敬佩的人。
叶余很少会佩服一个人,更何况还是一个艺人。
在叶余的记忆中,在整个的韩国圈子中,只有两个男人是叶余不讨厌甚至觉得敬重的。
一个是刘在石,刘大神。
另一个就是眼前这个人。
刘在石无可置否,一个人格品质已然完美的人,完美到你想找个缺点,也只能从他的外表去找的人,一个让叶余过了这么多年依然印象深刻的人,也是非常敬重的人。
而眼前这个人,叶余大概只模糊的记得,他是一个悲催的小人物,一个坚持自己梦想的小歌星,一个以疯癫形象出现的人,一个用尽一切手段也要让别人记住他,记住他所在组合的人。
两人的差距甚大,一个天,一个地,可叶余就是记住了这两个人。
一曲终,音乐声慢慢消去,金秀贤看到叶余的动作,就知道来人不普通,所以等这歌完了之后,他就把音乐关掉了。
郑珍云没有和赵权一样闭上眼睛,他自然看到叶余站在面前,但是他没有动作,因为他不想打扰了自己的队长,自己的兄长。
音乐停下后,赵权轻轻呼出一口气,然后睁开眼睛。
一睁眼,就差点把赵权吓着了,猛然看到个帅气的男生微笑的看着自己,其实怪渗人的。
“你好”叶余笑道。
赵权和郑珍云连忙回礼:“你好...”
“两位客人,要用餐么?”叶余笑问。
赵权闻言一愣,打量了一下店内的环境之后他就有点尴尬了。
因为赵权现这里是烤肉店,而且看起来环境很不错,想来东西也不便宜。
别看他已经出道半年之久,可赚到的钱,根本就是杯水车薪,别说帮助家里,连养活自己也只是勉强。
所以,他尴尬了,因为他吃不起!
这时候,郑珍云开口了:“是的,我们来吃饭”
“珍云”赵权一愣,转头看向郑珍云。
郑珍云笑了笑说道:“哥,走了这么久,我也饿了,哥一直都那么照顾我,我一直都很感谢,既然来到这里了,今天就让我请哥吃一顿好的吧”
看着语气真挚的弟弟,赵权略为感动,但是他还是犹豫了,因为烤肉,真的很贵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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